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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交告字〔2022〕59号

  •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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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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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购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2.竞买申请人若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3.竞买申请人需取得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G(2022)68号

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在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2)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3)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且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5%且不大于55%,建筑系数不小于42%;(4)项目投产半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当年增值税发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5)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6)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7)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8)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9)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二)G(2022)69号

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在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2)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3)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9且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5%且不大于55%,建筑系数不小于42%;(4)项目投产半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当年增值税发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5)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6)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7)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8)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9)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三)G(2022)70号

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在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2)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3)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且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5%且不大于55%,建筑系数不小于42%;(4)项目投产半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当年增值税发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5)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6)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7)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8)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9)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四)G(2022)71号

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在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2)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3)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且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5%且不大于55%,建筑系数不小于42%;(4)项目投产半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当年增值税发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5)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6)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7)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8)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9)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1017日至20221031日通过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lz.dnr.gxzf.gov.cn)、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lztc.yun.liuzhou.gov.cn)以及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网址:ggzy.Liuzhou.gov.cn)进入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参与竞买。

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并提交《出让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资料,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1017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网址:lz.dnr.gxzf.gov.cn)、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网址:http://lztc.yun.liuzhou.gov.cn)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址:ggzy.Liuzhou.gov.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通过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103118时。符合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103118时前在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确认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210209时至20221121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网上竞价,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关于数字证书(CA证书)的申请

(一)竞买申请人可在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单位证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前往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

(二)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的,须携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

                   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100号之五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510987 (柳州市柳北区自然资源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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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公众号《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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